D/A (国际结算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)是出口商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远期汇票及单据,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即可取得货物单据,并于汇票到期日支付货款的结算方式。但是这种属于托收,虽然通过银行,但是银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,即进口商不付钱,银行也没有责任。简单而言就是赊销,虽然本质上可能还有些不同。
这种赊销结算方式能不用就不用,摊开来说选择这种D/A方式真的有点自己人害自己人。
这里还有一个结算方式D/P 跟D/A很像,两者却不一样,一定要注意加以区分。
D/P=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, 中文是付款交单:即买方必须先付清货款,才能从银行取得货运单据提货。这意味着卖方在收到款项前仍控制着货物所有权,若买方拒绝付款,卖方还可以扣留货物,降低钱货两空的风险。
这点上来说比D/A结算风险要小一下。在D/A中,如果买方到期拒付或者破产,买方由于已经失去了货物的控制权,就很难追回货款。
这段时间外贸圈炸开了锅,义乌那边出大事了:一家国际贸易公司疑似暴雷,骗了23条货柜,金额超1000万,近100个供应商拉了个维权群。
起初我们以为是普通的资金链断裂,后来看到细节才倒吸一口凉气——这分明是蓄谋已久的”空手套白狼”。这家公司从国内工厂赊货,货发国外,更蹊跷的是,案发前一个月把法人换成一个约旦人。现在看来这波操作就是跑路的前兆。
“这就是自己人害自己人的结果。”一位业内人士的评论扎心却真实。在义乌市场,赊销早就卷得没边了:从”先发货后付款”到”30天账期”再到”60-90天账期”,为了抢订单,供应商们不断突破底线,最终养肥了一批专门钻空子的骗子。
这不是义乌第一次了。2018年,一家叫”拉斯特”的公司,印度人做老板,通过翻译陪外商采购,骗了5个货柜、245万,涉及100多个经营户。2025年9月,义乌公布的拖欠货款名单上,19家外贸公司累计欠了近1000万。
这些案子有个共同点:都用了赊销或者类赊销的付款方式。
D/A的风险指数高达★★★★★,仅次于纯诈骗级别的付款方式。
很多新人误以为”有银行参与就安全”,殊不知银行在D/A中只是传票的,不承担任何付款责任。
D/A风险在于钱货两空只需一步:
进口商承兑后凭提单提货,出口商手里只剩一张”欠条”。如果到期拒付,货没了,钱也难追。特别是法人换成外籍人士的,一旦跑路,跨国追偿难上加难。很多骗子专门挑南美、中东、非洲这些司法执行难的地方设局。
更坑的是,”承兑”不等于”付款”。银行只是见证签字,不担保兑付。进口商破产或恶意拖欠,银行把汇票一退,你自己去追吧。
正如一位老外贸说的:”外贸就是被这些人做坏的,赊账几个月半年都有,老外也是被这些人带成这样的结算方式!”
所以能不用D/A 就不用D/A, 免得一单回到解放前。